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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游仙区2008年公开招聘50名中小学教师公告

2008-07-19 22:23  来自  遵义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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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游仙区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不断优化教师结构,完善学科配套,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精神和《绵阳市游仙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规定,经游仙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50人。(招聘教师学校、学科及名额祥见附件)
 
一、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德才兼备和定向招聘、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合格、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㈠招聘对象
 
⒈在职教师: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在职在岗且有三年及以上从事所报考学科岗位教学工作经历的中小学教师。
 
⒉应(往)届毕业生: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在试用期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其中往届毕业生须由人事档案存放地的人才中心出具未就业证明。
 
㈡招聘条件
 
⒈政治思想条件:政治思想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⒉学历条件:除中小学英语、计算机、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可为非师范专业外,其余学科均应为师范类专业。
 
⑴在职教师应聘高中、初中教师,须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小学教师须具备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在民营或社会力量办学的学校任教的在职在岗教师应聘初中教师,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起点的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小学教师须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且必须是办理了人事代理和养老保险手续才能报考。
 
⑵应(往)届大学毕业生应聘高中和初中教师,须具备全日制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小学教师须具备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所有应聘者所学专业应与应聘学科岗位专业对口(其中:小学教育专业的可报考小学"语文"、"数学课教师"、理综专业可报考"物理"、"化学"、"生物"课教师,教育管理专业可报考"政治"课教师,政史专业可报考"政治"、"历史"课教师。
 
⒊年龄条件
 
⑴在职教师的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1973年8月31日后出生)。中级及以上教师职务和受到所在地市委、市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可放宽到40周岁。
 
⑵应(往)届毕业生的年龄须在26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31日后出生)。
 
⒋身体条件,身心健康,无限制性传染病和既往病史。
 
⒌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⑴曾受过各种刑事处罚的;
 
⑵曾开除过公职的;
 
⑶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⑷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⑸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⒍在职优秀教师报考实行加分制(近三年情况):
 
A.加分类别:⑴受市(州)及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联合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和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⑵受县(市、区)委、政府或县教育和人事部门联合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和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⑶参加省、市教科研统一组织的学科赛课获省二等奖及以上、市级赛课获一等奖及以上;⑷县级教研室统一组织的学科赛科获一等奖及以上。
 
B.加分办法:国家级加分8分,省级加6分,市级加4分,县级加2分,所加分数计入专业面试成绩,若同一位报考者获有多项奖只取其最高层次的一项奖计入加分。
 
⒎特级、国优、省优教师以及受市(州)党委,政府以上表彰的中学高级教师(限所需学科和招聘学科专业),可免于考试,直接参加考核,政审,体检合格后予以聘用,不占招聘指标,其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6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报名
 
㈠报名为现场报名:
 
⒈报名时间:从2008年7月22日起至2008年7月25日止。
 
⒉报名地点:绵阳市游仙区人才服务中心(地址:游仙区政府临时办公地点,游仙经济试验区黄家坝兴事发集团旁。电话:0816-8063223,联系人:高丽蓉)。
 
⒊报名资料:报名者须持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第二代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学历证明书)、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在职)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照片背面注明报考学校,学科及姓名)。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县级及人事部门人才中心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在社会力量办学任教的在职在岗教师须提供人事代理手册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㈡本次招聘实行定向招考。报考者报名时应填写《绵阳市游仙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且每人只能限报一个岗位。
 
㈢根据川价字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和物价局批复标准收取笔试考务费50元/科。进入专业面试后,收取面试考务费80元。
 
㈣领取准考证时间:凡已通过资格审查并已缴费的报考者请于7月27日-28日到游仙区人才报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㈤资格审查及开考比例
 
⒈资格审查:由游仙区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报名,采集考生信息,初审考生资格,并会同区教体局复审考生资格,区监察局予以现场监督。如在考试、考核和聘用环节中发现考生与报考条件不符者,报请区招聘工作经领导小组核准,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造成损失由考生本人负责。
 
⒉开考比例:分学校学科类别,招聘名额与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如报考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学科,可征求报考者意愿调剂,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小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学科招聘名额。
 
四、考试
 
本次招考,实行笔试和面试。(报考小学教师笔试只考公共知识,报考初中、高中教师笔试加考文化专业知识)
 
⒈笔试考公共知识或本学科应具备的文化专业知识。公共知识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时政、教育心理学、素质教育、新课改案例分析等。报考计算机专业的笔试部分实行机上操作考试。
 
⒉面试采取说课、答辩。其中报考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岗位的要进行专业素质测试。
 
⒊考试成绩及比例: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公共知识科目+文化专业知识科目)×50%+(专业面试成绩+获奖加分)×50%。(其中:报考小学教师不加文化专业知识成绩)
 
⒋笔试由区招聘领导工作小组统一组织,时间定为2008年7月29日。
 
⒌考试当天,考生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齐或不符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⒍考试笔试成绩将在游仙政务网、游仙人才网和游仙教育信息网上公布,并张贴于区政府(临时办公地点)大门口、区人才中心(临时办公地点)门口和区教体局(临时办公地点)门口。
 
⒎根据笔试人员多少确定面试比例,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比例为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1:2至1:4。但原则上不低于1:2。具体面试比例届时予以公告。
 
⒏面试时间:2008年8月3日
 
五、体检
 
㈠根据学科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验对象。体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指定的县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㈡体检时间:2008年8月4日,体检地点临时通知。
 
㈢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参加该岗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㈣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自己承担。
 
六、公示
 
对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游仙政务网(网址: http://youxian.my.gov.cn/)、游仙人才网(网址: http://www.myhm.org/rcroot/qxrcsc/yxrc.htm)和游仙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yx-edu.net)上予以公示,并张贴于游仙区政府(临时办公地点)大门口公示栏,区人才中心(临时办公地点)门口,区教体局(临时办公地点)门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匿名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公示期间,公示人员因被举报查证属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缺名额的,按总成绩分招聘学校和学科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参加体检和政审。
 
七、聘用
 
㈠经公示无异者,按管理权限调档审查并办理人事流动手续, 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聘用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人事代理和社会保险等有关手续。
 
㈡对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人事档案或因审查档案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未按时报到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㈢此次公开招聘或免于考试引进的优秀教师,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管理。并根据游仙区实际,本次招考的教师,除报考公务员,组织选拔任职外,在本区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此规定将列入聘用合同,凡报考者均视为同意本规定。
 
㈣被聘用的应、往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在一年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与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予以解聘。
 
八、招聘工作纪律
 
㈠招聘工作接受区监察局和社会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
 
⒈凡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应聘岗位。
 
⒉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与本人有上述等姻亲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公正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㈡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省人事厅、省监察局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国家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有关规定处理,并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体检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九、本公告由游仙区人事局,游仙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将在发布本公告的媒体另行告知。
 
咨询电话:0816-2284966(区人事局)
 
0816-2292766(区教体局)
 
0816-8063223(区人才中心)
 
监督电话:0816-8087579(区监察局)
 
 
 
 
二00八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游仙区2008年公开招聘教师学校、学科及名额表
 
来源:http://www.myhm.org/rcroot/news/view.asp?id=2257
标签:四川 绵阳 化学 英语 教育管理 心理学 数学 法律 公务员 小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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